认为人生无意义,人生就是四大皆空,人生就是虚无,(不给后代留财产,但可以留书不留财)
萨特认为,人的存在根本上是虚无,这就赋予了人一个永恒的需求。就像“大自然厌恶真空”,人也厌恶虚无,厌恶虚无背后的缺失和不确定性。所以呢,我们总是需要去填满自己的虚无,去获得某种本质。假如你是一个演员,在舞台上你的第一个迫切的渴望就是找到自己的“角色”,因为在舞台上如果没有“角色”,那么你什么都不是。同理在社会上也要扮演不同的角色,你是一个父亲,你也可能是别人的儿子,你是一个丈夫,你有领导,你也有可能是别人的领导等许多角色。

这里的角色就是我们想要获得的本质,这就是萨特说的存在先于本质,先有了虚无的存在,然后我们才要找自己的本质。演员可以扮演很多不同的角色,人的本质也是不固定的,人怎么去获得一个本质呢?它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模仿物,因为和人相对的物是“自在”的存在,才有一个固定的本质,确定不变的本质。所以呢,人想成为确定本质的物,总是要去占有一些东西,有人喜欢集邮,有人喜欢买包包,有人喜欢在游戏里获得各种奖励和成就,通过占有这些东西,我们获得一种存在感,通过占有物的存在,我们可以确定自己的本质,甚至给自己一个定义,我是一个收藏家,我是一个游戏高手,这就是生存者和存在物的复合,就是渴望与对象(可以是物化的,也可能是一个配偶,这就是人需要一个家庭的原因)合二为一。解决人的虚无状况,可是这样解决不了虚无的问题,这种做法注定失败。这只是局部的,暂时满足了对确定性的科学,根本上的虚无无法改变。

人是自为的存在,不断的寻找自己的本质,不断的变化。人有无限的潜在的可能性,人想通过占有物去获得确定性,但是有限的固定不变的东西没法填充无限的可能性。作为人,我们永远无法填满自己的虚无,我们的存在结构会溢出我们所占有的对象。没有得到的时候当然不满足,得到了之后又会产生新的不满足。王尔德有句名言,生活中只有两种悲剧,一是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,另一个是得到了我们想要的。因为人拥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,这种潜能总是会逃到占有对象之外,直到死去,人才能获得固定的、填满的、不变的本质。所以萨特说,人是一种徒劳的激情,总是有一种激情推动我们去占有,去追求,但是我们希望得到的那种满足,其实是永远无法实现的。
难道人注定只能屈服于空虚(虚无)和徒劳吗?当然不是,萨特说,正是这种状态中人类特有的尊严诞生了。存在就是虚无,恰恰是人类行动一致的基础。正是因为存在没有预先的本质,我们才能够自由的行动。因为存在先于本质,那么就没有什么预先给定的东西把我们固定住、束缚住(举例包办婚姻,会让人反抗,你让她自己选,她也会矛盾或者无法选,因为人永远不会满足,总在追求的过程中,尼采与萨特都非常注重这个过程),就意味着我们永远可以超越过去的本质和现在的本质去追求未来。也就是人永远不会是什么,而是永远正在成为什么。在这个意义上,人是自由的,甚至人就是自由本身。还是站在舞台上,你可以扮演任何一个角色,每一个角色都不是你本人,但正因为如此,你的行动才是自由的,因为你没有被任何一个角色做定义。

萨特从存在就是虚无出发,最终推出了人的自由。这种自由不是建立在强大能力的基础之上,而是建立在人的存在之上,建立在最根本的虚无之上。萨特把这种存在的概念削减到最低限度,让我们看到了坚不可摧的自由。萨特说,人是被判定为自由的,自由就是人的命运。人唯一不自由的就是不能摆脱自由。不论你多么渺小,不论你受到过多少限制,在根本上你是自由的。萨特说,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,而是总是可以改变现状的自由。萨特呼唤人们面对存在的真相。存在的真相是什么呢?萨特说,存在就是虚无,存在先于本质,如果本质决定了命运,那么先于本质而存在的人就不会被命运所限定。人在本质前面,有了人这个载体,才谈到后面的人的活动,也就是人的动作。也就是说,人在根本上是自由的。萨德从虚无主义出发,推出了人在根本上自由的结论。自由的命运意味着,人总可以去选择,而且必须做出选择。自由选择,这当然是一件好事,这意味着人具备了掌握自己命运的自主性,因此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。(如果一个孩子,你不让他选择或者走自己的所谓在大人眼中看来的弯路,这个孩子就没有尊严。)可是,自由的命运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好事,他有非常严酷的一面,第一,自由的选择是很沉重的负担,第二,他人即是地狱。最后,选择为什么会成为沉重的负担呢?()例如你生一个孩子或者抱养一个孩子,你得抚养他。因为选择必定会带来后果,没有任何人可以承担这份责任。你做出了选择,你就要独自承担责任,因为只要你做出了某个选择,背后就会有一个评判的标准,你的标准是从哪里来的,只能是你自己给自己确立(自己给自己定规矩)的。每个人的生活都充满了大大小小的选择,比如选择什么职业,要不要结婚,要不要孩子,所有的选择都会有后果,这些后果塑造了我们,我们在乎选择的好坏对错,我们都会希望自己的选择有一个坚实可靠的依据,因为不存在客观评价的标准。判断一项选择是好是坏,是对是错,没有任何现成的、普遍的、有效的标准。你就是你自己的标准,你做了选择的同时,就确定了选择标准的判断,这是评价的唯一标准,你自己就是自己的立法者,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承担绝对责任(建立自己的反馈系统),曾存在就是虚无。萨特推出了人的绝对自由,而从绝对的自由呢,推出了绝对的责任,这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责任。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《不能承受生命之轻》,就包含了萨特的存在主义。生命之轻,这个轻来自于人的存在方式,人的存在有着无限展开的可能性,不被任何本质所限定,可以做出轻松自由的选择,但这种轻松选择的自由必须独自承担,独自承担自己生命的后果,这种责任会让人难以承受。有没有人能够帮助我们摆脱一些孤独呢?萨特说,他人即地狱。这句话出自萨特写的一个剧本,说的是三个被囚禁起来的鬼魂在等待着下地狱。站在等待的过程中,三个鬼魂彼此之间不断地欺骗、折磨,最后他们突然领悟到,不用等待机遇了,他们已经处在地狱之中了。地狱不是什么刀山火海,永远和他人在一起,这本身就是地狱。

他人即地狱,说的是人能够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,哲学上把这叫做人的主体性。我是主体就意味着我有主导权。那么问题来了,你是自由的,我也是自由的,我们在一起的时候,谁是主体,谁有主导权呢?人总是要维持自己的主体性,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会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。每个人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,都想把他人变成客体,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。你走在街上,一个陌生人用眼光上下打量着你,你会觉得不舒服。这是因为别人注视你时,他下意识的把你变成了他观察的客体。在这个注释中,他是主导者,你只是被他观看的物品,他要实现他自己的主体性,代价就是把你的主体性给否定掉了,你被物化了,所以你会下意识地回避对方的注视,但是你也可以反抗,他看你一眼,你就会看他一眼,用你的注视把它变成客体(所谓以眼还眼),从而获得你的主体性。在人和人的交往中,总是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,即便是爱情中也不例外。其实,我们想象中的浪漫爱情其实是一个骗局,那种不分彼此、合二为一的爱情只不过是刚开始时候的幻觉,爱情同样地充满了为争夺主体性而展开的冲突和斗争,到了最后,要么是受虐,在羞耻中享受快乐,要么是施虐,在内疚中感受愉悦。萨特还说,憎恨其实就是已承认了别人的自由。你不会去憎恨一个杯子或一把椅子,憎恨只能指向人,因为人有自由。在他人作为主体的行动中,把你沦为了客体,沦为了我,你的主体性就被否定了。所以你会憎恨,因为你不干预,被当成物品。在这个意义上,憎恨(把自己当作了弱者)就意味着你承认了对方的主体性(对方是强者),承认了对方的自由。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世界里,每个人都是自由的,但是我们不可能实现那种理想中的共同自由,因为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。我们没有办法承认他人的自由,又让别人承认我们的自由,或者说把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对象性调和起来,因此人与人之间只有永恒的斗争。在他不相信自由主义当中,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承认、平等、尊重的关系。萨特的存在主义继承了尼采的思想传统,强调了人只有自己创造自己,在自由选择中不断的塑造自己,并且承担自己选择的责任。他和尼采一样,否认了普遍客观的价值判断标准(也就从苏格拉底到康德为止的建立的道德标准或理性),但是他放弃了尼采的超人学说(也不要对自己要求太高),强调了人只能孤独地面对自己的选择。存在主义哲学是绝望的哲学,也是希望的哲学,最重要的是他是行动的哲学,我们最根本的自由和可能性都在行动中实现,人生无意义,仍然可以选择成为强者,不要当弱者,不要让人把你看作物,要有尊严或者说要去争取尊严,再次告诉我们,看清(三观形成的)真相,继续战斗,人是徒劳的激情(指在不断的失望过程中,又不断地追求),人注定孤独,但那又如何?既然可以选择,那么就去选择。我们都是手推巨石的西西弗斯,但是我们知道,西西弗斯是幸福的,因为“登上顶峰的斗争足以充实人的心灵”。(为什么有人去参加全马或半马,是接点他自己,赢得胜利,充实人的心灵。)

最后编辑:2022年06月22日 ©著作权归作者所有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