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棋比赛“对手分”、“累进分”名次确定的区别
2020-03-22 11:26
在象棋赛事编排工作中,采用最多的为“积分编排制”。积分编排中的名次确定有两种名次区分办法:

第一种:对手分名次确定办法

对手分:参赛棋手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。

确定顺序:积分、对手分、胜局、犯规、直胜、后走局数,如无法区分,则比较前一轮的成绩。

第二种:累进分名次确定办法

累进分:每轮积分相加总和

确定顺序:积分、累进分、胜局、犯规、后走局数。如无法区分,则从第一轮开始对比每轮得分,直至区分。

对手分非常好理解,将对弈过的棋手他们的分数加起来,即为对手分总和。下面举例让你理解累进分:

例如比赛第五轮后,甲乙两个棋手分别为4 分,甲棋手的积分情况分别是1 ,2 ,3 ,4 ,4 ,第五轮输了。其累进分是1+2+3+4+4=14 ;乙的积分情况分别是0 ,1 ,2 ,3 ,4 ,第一轮输了,乙的累进分是0+1+2+3+4=10 。虽然甲乙二人积分都是4 分,但甲的累进分高,名次列前。

对手分与累进分在赛场上的区别是什么呢?可以这样理解:

对手分最大的缺点是,选手的名次经常会受到对手左右,有时不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,如对弈过的棋手中途退赛、协议棋等直接会影响到某些棋手的名次。累进分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,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,弊端相对会小一些。这是在业余赛场全部棋手无法保证都能坚持到最后而言,当然累进分也有其不足,最起码有运气成分,比如,第一轮就遇到了最强手。

最后编辑:2022年09月25日 ©著作权归作者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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