诡辩派就是我们所说的相对主义,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,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,持没有真理。

所以诡辩派一切的辩论就是为了high啊,只要你给钱,你想让哪种观点胜出,我就主张这种观点,因为诡辩派认为是没有真理的,诡辩派也不承认矛盾律,你是只狗或者说你不是只狗都是可以成立的,关键看你给多少钱啊。如果现在金主说你给我论证张三是只狗,我马上就可以给你论证张三是只狗。

为什么张三是只狗?首先张三口臭,第二,张三嘴里吐不出象牙,第三,张三属狗啊,第四啊,张三有一个儿子,所以张三是个父亲,同时门口那只大黄狗也有一只儿子,所以那只大黄狗也是父亲,所以张三是个父亲,大黄狗也是个父亲,父亲等于父亲,因此张三是只狗啊,只要你给钱,我就可以论证张三他就是一只狗啊。
但是过了几天,金主又找我,哎呀,你前几天讲张三是只狗讲的特别特别好,但是现在张三已经成为我们合伙人了,你不能够论证他是一只狗,现在要认证他不是一只狗了。
唉,我收了钱之后,我也可以立即地论证出张三不是一只狗,下面开始,首先张三他吃的是人中黄(人中黄,中药名。为甘草末置竹筒内,于人粪坑中浸渍一定时间后的制成品。具有清热凉血,泻火解毒之功效。是中医中的以毒治毒的原理体现)。狗的是没有加工的那个粪便啊,人中黄是人吃的,所以狗只吃没有加工的那种shit,所以那就是张三和狗不一样,同时狗的这个DNA大概是20多对,但是张三的DNA是23对,所以张三不是狗啊,综上张三他不是狗。

总之你只要给我钱,你就可以得出你要得出的一切结论,这个就是诡辩啊,这个啊,鲁迅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叫做《论辩的灵魂》,我觉得写得太精彩了,我引用几段:

“洋奴会说洋话。你主张读洋书,就是洋奴,人格破产了!受人格破产的洋奴崇拜的洋书,其价值从可知矣!但我读洋文是学校的课程,是政府的功令,反对者,即反对政府也。无父无君之无政府党,人人得而诛之。”

“你说中国不好。你是外国人么?为什么不到外国去?可惜外国人看你不起……。”

“你说甲生疮。甲是中国人,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。既然中国人生疮,你是中国人,就是你也生疮了。你既然也生疮,你就和甲一样。而你只说甲生疮,则竟无自知之明,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?倘你没有生疮,是说诳也。卖国贼是说诳的,所以你是卖国贼。我骂卖国贼,所以我是爱国者。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,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,我的话既然不错,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!”

尤如网上的小喷子,诡辩是没有真理的标准的,没有逻辑的一致性。
例如狗的本质是什么,什么叫做人,人的本质是什么啊?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那吐不出象牙叫不叫狗,吐不出象牙不是狗的本质特征。
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是不一样的。
狗是吐不象牙的,但吐不出象牙的不一定是狗呀,有可能是猫。
回到前面,认证张三是狗的逻辑错误是什么呢?
首先张三口臭,第二,张三嘴里吐不出象牙,第三,张三属狗啊,第四啊,张三有一个儿子,所以张三是个父亲,同时门口那只大黄狗也有一只儿子,所以那只大黄狗也是父亲,所以张三是个父亲,大黄狗也是个父亲,父亲等于父亲,因此张三是只狗。

1、2、3、4个理由,每一个理由都是错误的,叠加在一起,当然也是错误的。看似辩论语言气势凶凶,每个都是错误的。

张三不是一只狗,理由是两者吃的不一样,前者是吃的是人中黄,后者吃的是没有加工的那种shit。吃的东西不一样,所以谁个吃的,于是这个主语就不一样了。这是什么样的理性?

就象是男还是女,不能看外貌,得看两者的性染色体是不是一样。

鲁迅的《论辩的魂灵》和《论“他妈的!”》均是文学上的摆放,不作分析,读来有趣,这也许就是文学和学术论文的区别吧。
鲁迅的文章总是讨论一些有意思的问题。
诡辩也有论点、论据、论证三点。
诡辩的特点是不相信有真理存在,只要为了辩胜,他不顾常识,这个常识就是生活中的实践。

也就是说,光有头脑中的想象,我们是找不到逻辑中的漏洞的,我马上举下面三个例子,从语言上,你是找不到漏洞的,可他们却是错误的。书本上知识或者结论,如果你不动手实验,是难touch到灵魂的。
杠精是一个网络流行语,指经常的通过抬杠获取快感的人、总是唱反调的人、争辩时故意持相反意见的人。成为了贬义词,与诡辩也有不一样的地方,是完美主义者,只有战术没有战略,希望对某一局部搞明白吧,不在本文讨论之列。

1、一个人有三个头

某甲对某乙说:“我能证明‘一个人有三个头’。”

乙说:“愿闻高见。”

甲说:“每个人有一个头,没有人有两个头,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,所以,一个人有三个头。”

一开始我没有搞懂,后来发现是文字 游戏,没有人是有两个头,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,于是一个人的头数等于2+1

2、你是头上有角的人

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:“你没有失掉的东西,就是你有的东西,对不对?”

那人回答:“当然对呀!”

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:“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,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。”

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,知道受了愚弄,又说不出所以然,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。

3、大胆刁民,本官何曾亏了你

从前有一个县官要买金锭,店家遵命送来两只金锭。

县官问:“这两只金锭要多少钱?”

店家答:“太爷要买,小人只按半价出售。”

县官收下一只,还给店家一只。

过了许多日子,他不还帐,店家便说:“请太爷赏给小人金锭价款。”

县官装作不解的样子说:“不是早已给了你吗?”

店家说:“小人从没有拿到啊!”

县官拍案大怒道:“大胆刁民,本官要你两只金锭,你说只收半价,我已把一只还给了你,就折合那一半的价钱,本官何曾亏了你!”

店家听罢,苦不堪言。

后两个例子好懂。

最后编辑:2022年04月02日 ©著作权归作者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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